
瓜拉丁加奴:一名建筑工人将成为丁加奴第一个因第三次犯斋月罪而被当众鞭打的人。
根据《2022年伊斯兰刑事犯罪(塔齐尔)(登嘉楼)法令修正案》第31(a)条,Khalwat或近距离接触是犯罪行为。
丁加奴伊斯兰高等法院高级法官Kamalruazmi Ismail对42岁的Mohd Affendi Awang认罪后,判处其鞭刑6下和罚款4000令吉。
卡马尔鲁阿兹米还下令,如果莫哈德·阿芬迪不缴纳罚款,将被判入狱6个月。
据马新社报道,法院下令,如果这位有五个孩子的鳏夫在14天内不提出上诉,将于12月6日星期五祈祷后在穆克塔菲比拉沙清真寺对他实施鞭刑。
早些时候,Mohd Affendi承认,6月16日凌晨1点40分左右,他和一名52岁的女子在凯曼附近的一所房子里,这名女子既不是他的妻子,也不是他的丈夫。
Mohd Affendi在去年7月和今年2月被判犯有同一罪行,这是他第三次被判处公开鞭刑。
在他的判决中,Kamalruazmi说,基于伊斯兰教法和宗教,施加任何惩罚的目的都是作为一种教训,教育和预防,这样同样的罪行就不会再发生,并作为对公众的提醒。
“你被鞭打,被关进监狱,但你还会再犯。
“第一次惩罚应该给你一个忏悔的理由,”他说。
控方由副检察长Nik Mohd Shahril Irwan Mat Yusof领导,而Mohd Affendi没有律师代表。
2月19日,Mohd Affendi在承认第二次犯khalwat罪后,被判处鞭刑四下并罚款3000令吉。
他是登嘉楼第一个因立誓而被鞭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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