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打巴鲁,11月28日——吉兰丹州伊斯兰发展、达华、信息和地区关系委员会主席莫哈末·阿斯里·马特·达乌德今天表示,在过去的四年里,吉兰丹州共有533对未成年人结婚。
他补充说,邦政府未经修改地保留了男孩18岁和女孩16岁的结婚年龄。
“到目前为止,由于某些因素,只有13个申请被拒绝,根据2002年吉兰丹伊斯兰家庭法第8节的规定,未成年结婚的做法是合理的,”他今天在Kota Darulnaim大厦的州议会上回答Zubir Abu Bakar (ass - mengkebang)的附加问题时说。
他说,未成年结婚的好处应该从夫妇组建家庭的意愿和准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能力问题与父母的支持和初步准备的力度、决策的成熟度和育儿能力密切相关。
“考虑到吉兰丹与泰国接壤,在那里举行仪式非常容易,吉兰丹法官会议决定考虑吉兰丹伊斯兰司法部门的最低标准操作程序(SOP),我们希望避免在没有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发生这种情况。”
“直到今天,所有未成年人结婚申请的批准都需要事先得到伊斯兰法庭的同意,”他说,因为这件事在吉兰丹州2002年伊斯兰家庭法法令第8条中明文规定,如果男孩未满18岁或女孩未满16岁,则不能在法令下举行婚礼,除非伊斯兰法官在某些情况下给予他们书面同意。
他说,在举行仪式之前,申请需要在伊斯兰法庭提出,那里的伊斯兰法官有权批准或拒绝申请,并补充说,法官将在闭门审判期间作出决定,涉及未成年申请人、他们的父母、证人和当地伊玛目或婚姻、离婚或Ruju助理登记官的证词。——马来西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