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尔兰高等法院允许爱尔兰银行在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向一名女子提出和解提议,该女子声称该行向其疏远的父亲透露了私人银行的详细信息。
这名女子声称,她的父亲利用保密的银行交易数据在国外追踪她,跟踪和骚扰她。
在周四的一项裁决中,Justice Siobhán Phelan女士认为,爱尔兰银行可以向这名女子提出付款要约,但任何要约在法庭发现程序结束之前都不会生效。
等到发现程序结束后,银行就不会获得不正当的诉讼优势,并保护妇女诉诸法院的权利。
提交或投标程序的目的是促进诉讼的早日解决。
法官的裁决允许银行支付赔偿金,如果该女子拒绝赔偿,并在审判中获得较低的赔偿金,银行可以寻求向原告赔偿大部分法律费用。
在高等法院对银行、她的父亲和她父亲的公司提起的诉讼中,该女子就涉嫌违反职责、隐私和保密要求加重和/或惩戒性和/或惩罚性赔偿。
法官说,该银行声称对这名女子的大部分案件并不了解,但承认她对该案件和数据保护专员就她的个人数据提出了质疑。它否认在这种情况下有任何违反职责的行为,也不承认这些文件是如何如指称的那样由该女子的父亲拥有的。
法官指出,在数据保护专员介入后,该银行开始承认,它“没有达到”这名女子应该能够依赖的标准。但是,调解的努力没有成功。
费伦法官表示,她面前的证据并没有表明该银行在处理调解的方式上存在恶意。她看不出这名女子在后来被放弃的调解过程中披露了信息这一事实会带来不公平的诉讼优势。
双方之间存在着“不平等的武器”,这给被告带来了潜在的诉讼优势,因为原告的发现请求中的某些信息被“红圈”了。
法官表示,法庭收到的证据没有达到拒绝该银行申请的特殊情况的门槛。她表示,她可以通过对批准休假的条件进行调整,使该行只能在调查程序结束后才提出收购要约,来减轻所怀疑的不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