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福克·弗朗索瓦·哈文加犯有强奸和粗心驾驶罪
2025-08-16 22:03

萨福克·弗朗索瓦·哈文加犯有强奸和粗心驾驶罪

  

  

  在伊普斯维奇,一名44岁的男子因强奸一名女学生和粗心驾驶而被判有罪。

  周三,在伊普斯维奇刑事法庭受审的是弗朗索瓦·哈文加,他没有固定的住址。

  他被判两项罪名成立,一项是强奸儿童,另一项是在伊普斯维奇的布罗克福德和斯宾纳克洛斯的A140公路上粗心驾驶奥迪A3。

  陪审团认定他不犯有最初的危险驾驶指控,而是作出了粗心驾驶的替代判决。

  据称,当哈文加被怀疑犯有强奸儿童罪时,他发了一条短信说他很抱歉,并表示他“将继续开车,直到没有路可走为止”。

  检察官乔·莫里斯(Jo Morris)说,警方接到报警后,试图在A140公路上阻止哈文加,但他超速行驶,据称在A140公路和伊普斯维奇(Ipswich)危险驾驶,然后从车里逃跑,步行逃跑。

  被捕后,哈文加否认强奸了一名女学生,也否认对儿童有性兴趣。

  他选择在上周开始的审判中不提供证据。

  哈文加将于今年9月13日在伊普斯维奇刑事法院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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