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9月7日——在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决定对罗斯玛进行洗钱和逃税审判后不久,她便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申请,请求撤销对她的所有指控。
根据《马来邮报》获取的法庭文件,罗斯玛认为对她的17项指控缺乏根据、存在缺陷且不成熟。她辩称,刑事法庭不应成为判定她收到的710万令吉是否应纳税的场所。
“如果刑事法庭继续其调查,它将侵犯所得税特别专员的职权,这是由法律授权的机构。”
“无论如何,我保留将上述控罪中被我拒绝的应控罪款项转交给工商及科技局的权利,”她在今日高等法院聆讯前的宣誓书中表示。
罗斯玛还强调,她有权获得公平对待,包括根据所得税法提出上诉的法律权利,她声称这些权利在本案中被剥夺。
她的律师Geethan Ram Vincent向《马来邮报》确认了昨日提交的申请。
在试图撤销指控之前,罗斯玛已于5月和上个月向总检察长办公室提交了两份陈述,但尚未得到回应。
这是罗斯玛面临的第二次腐败审判。
去年9月1日,上诉法院法官Mohamed Zaini Mazlan(当时为高等法院法官)裁定罗斯玛在涉及12.5亿令吉的混合太阳能项目中犯有三项腐败罪。
作为前总理纳吉布的妻子,罗斯玛每项指控都被判处10年监禁,但她只需服刑10年。
她还被罚款9.7亿令吉,缺席30年监禁,但她的判决被暂缓,等待上诉法院的裁决。
在本次审判中,罗斯玛面临12项洗钱指控,涉及7,097,750令吉,以及五项在2013年12月4日至2017年6月8日期间未向税务局申报收入的指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