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蒙说,每次法庭裁决不受公众欢迎时,司法机构就会受到错误的指责。
她说,法院经常因为做出“相应的命令”而受到谴责,导致检方撤回他们的案件,她补充说,这导致公众对司法机构的信心受到侵蚀。
另请阅读:法官表示,司法机构将继续无惧无偏地行事
最高法官正在评论一些备受关注的案件,这些案件中被指控犯有刑事罪的政客被解职。
她在2024年法律年度开幕致辞中说:“这些决定并没有受到公众的特别欢迎,很大程度上归咎于司法部门,因为他们在撤销此类指控时发布了唯一可用的命令。”
她说,公众不明白,决定撤回案件的人是检察官,而不是法院。
根据《联邦宪法》第145(3)条,总检察长兼检察官有权就一项罪行在伊斯兰法庭以外的地方提起、进行或中止任何诉讼。
总理承诺捍卫司法,抨击政府干预的谣言
法官Tengku Maimun表示,在决定撤回后,法院只有两个非常有限的后果选择之一。
她说根据事实有两种选择;要么授予不等于无罪释放的释放令(DNAA),要么授予等于无罪释放的释放令(可称为DAA)。
他说:“法院不能转过身来,向检察官坚持指控仍然存在。他们中的每一个,司法部门和检察官都有自己的宪法规定的宪法职能。”
她补充说,双方都必须得到公正的判决,因为他们行使自己的权力而排斥对方。
她说:“然而,当一项指控被撤销时,发出唯一可用的相应命令的法官被描绘成腐败,有时被描绘成无能,有时两者兼而有之。”
去年9月3日,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被吉隆坡高等法院以12项刑事失信罪、8项贿赂罪和27项洗钱罪,对挪用亚亚桑·阿卡布迪数百万美元的资金进行dna调查。
这一决定遭到了公众的强烈反对。
去年12月2日,马来西亚律师公会提交了一份申请,要求启动司法审查,以反对总议会撤回针对阿末扎希的案件的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