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打京那巴鲁:一名49岁男子承认性侵一名16岁男孩,被塞申斯法院判处9年监禁和鞭刑4下。
开庭法庭法官Ahmad Faizadh Yahaya根据《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14 (a)条对Meruan Daud进行了惩罚。
根据指控,他被指控于3月11日中午12点在锡巴提岛Kampung Mentadak Baru Sungai Tamang的一家理发店性侵犯了这名少年。
据透露,受害者自2011年以来就认识被告,因为他们住在同一个村庄。据报道,直到3月11日,被告与这名少年发生了频繁的性行为,有时甚至每周发生一次。
在久保田地区一家诊所进行医疗检查后,受害人被诊断为艾滋病毒阳性。他透露,他曾与被告发生性行为,导致他被感染。
根据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14(a)条,对儿童进行身体性侵犯的罪行规定了长达20年的监禁和定罪后的鞭打。
Ahmad Faizadh在宣布判决时表示,刑期从4月2日被捕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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