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周一(7月29日),一名兼职羽毛球教练在地方法院对酒后驾车导致一名摩托车手死亡的指控进行了无罪辩护。
24岁的靳逸凡被控酒后驾驶,导致54岁的Zulkifli Md Ariff于周日(7月28日)凌晨2点52分在浦冲环路上死亡。
根据1987年道路运输法第44 (1)(b)条文,一经定罪,将被判处最高15年监禁和最高10万令吉罚款。
在同一法庭上,28岁的银行雇员G. Sanjay Rai也对一项类似的指控表示不认罪,该指控导致18岁的摩托车手Irfan Jefri Mohamad Jafri严重受伤。
据称,这起事件发生在周日早上5点26分,从加兰叶关生方向前往加兰彭亨回旋处。
该指控是根据同一法律的第44 (1A)条文提出的,该条文规定,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最高可判处5万令吉。
裁判官Fatin Dayana Jalil允许被告保释金为7,000令吉,每人有一名担保人,并下令暂停他们的驾驶执照,等待案件的处理。
法院定于10月10日审理金的案件,10月11日审理桑贾伊的案件。
检控官Shazwan Hasifi检控,律师Calvin Lim Sin Guan和Sharonjit Kaur分别代表Kum和Sanjay。——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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