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2月11日——前公正党副主席拿督祖莱达被命令向该党支付10万令吉,而不是1000万令吉,因为他违反了债券协议。
由上诉庭法官拿督See Mee Chun,拿督Azman Abdullah和拿督Ahmad Kamal Md Shahid组成的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一致作出决定,允许前安邦国会议员提出的部分上诉。
《哈里安都市报》报道,祖莱达在去年6月23日吉隆坡高等法院命令她向公正党支付1000万令吉后提出上诉。
高等法院裁定该保证书是一项有效的、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高等法院法官拿督阿赫塔尔塔希尔在判决书中表示,祖莱达声称被迫签署保证书是毫无根据的。
法官指出:“被告本人承认,原告为她的竞选花费了超过1000万令吉。”
2020年,公正党通过其秘书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蒂安伊斯梅尔提起诉讼,指控祖莱达违反了她与该党签署的担保条款。
祖莱达为自己辩护称,她被迫签署保证书,以成为2018年第14届全国大选的候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