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我父亲最近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我母亲比他先去世)。
我父亲最近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我母亲比他先去世)。
除了零零碎碎的东西,他唯一的财产就是房子,我们三个孩子——现在都长大了,其中两个有了自己的家庭。
问题出在一个姐妹身上。她没有结婚,而且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她认为父亲把房子留给了她。
她是我们中唯一一个还在租房的人,但我不知道她怎么会有这个想法。她很固执,我们另一个不住在爱尔兰的妹妹说,她真的不介意这两种方式,但希望得到一些“补偿”。
我不想把这事闹上法庭什么的,但我想这房子就卖了,我们大家一起住吧。我姐姐说她和我爸有“口头协议”,但这能站住脚吗?
我很担心该怎么办。
\ u003cspan类=>回答“大胆”
恐怕这件事无论如何都要上法庭了。
即使每个人都在船上,想要同样的东西,当一个人死无遗嘱(没有遗嘱),那么就不可能以正常的方式申请授予遗嘱。遗嘱中没有说明死者的遗产将如何处理,也没有遗嘱执行人负责管理。
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可悲的是,这太常见了),必须指定某人申请同等的管理书(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官来决定谁得到什么。
尽管你可能是唯一的受益者,但这可能不会马上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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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默里克市Martina Murphy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律师Martina Murphy说:“当无遗嘱法适用时,遗产的处理受1965年《继承法》的管辖。
包括房子在内的遗产将传给三个孩子。房子可以登记在你们所有人的名下,也可以卖掉房子,把收益分给孩子们。
“你们三人中的任何一人都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她补充道。“遗产管理人可以决定采用哪一种选择,但规则仍然是坚定的,遗产将在你们三个之间分配。
“你妹妹是否和你父亲有过对话,这一点无关紧要。”
辛海姆星期六早上8点在FM新闻台主持《家庭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