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法克新闻/周三,一名安全部门消息人士称,伊拉克迪卡尔省一家法院判处苏美尔大学一名教授7年监禁,罪名是强迫女学生做出不道德的行为。
迪卡尔刑事法院宣布了这一判决,并处以每小时300万伊拉克第纳尔(合2000美元)的罚款消息人士告诉沙法克新闻(Shafaq News)。
判决书是根据革命案作出的这是1983年指挥委员会第160号决定。”
去年5月,苏美尔大学(University of Sumer确认逮捕了一名教授。一名安全部门的消息来源称,计算机科学系的负责人因性指控被捕。
有限公司考虑到逮捕,该大学指出,这是“司法规定范围内的自然程序”以投诉和先前存在的争议为依据。”
该大学强调它对司法权威的支持,说:“我们支持司法部门的所有决定,重申被告在被证明有罪之前是无辜的。”检察机关还宣布,将成立内部调查委员会,调查这些指控的有效性,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对调查结果表示赞同。
去年3月,巴士拉上诉法院以猥亵罪判处巴士拉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院长Emad al-Shawi 15年监禁。
据称,al-Shawi与一名女学生发生性行为的照片在社交媒体上流传。
伊拉克社会内部的骚扰事件近年来呈上升趋势,无论是在街道、学校、工作场所等公共场所,还是在亲戚之间的家中。
伊斯拉·塔里克,“她(你好)”的首领美国文化和媒体发展基金会(Foundation for Cultural and Media Development)观察到,大学里骚扰行为的蔓延遵循了其前身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舞会去年发起“揭露骚扰者”运动。
塔里克在去年5月接受沙法克通讯社采访时指出,骚扰案件的增加是由于“政府措施和社会规范不足,加剧了犯罪的严重性及其对受害者的心理影响”。
根据该基金会在六个省(巴格达、巴士拉、尼尼微、卡尔巴拉、迪亚拉和安巴尔)进行的一项研究,塔里克指出,60%的女性在工作中受到骚扰。作为回应,开发了一款用于报告骚扰的应用程序,包括同性骚扰案件。
她强调有必要施加“更严厉的惩罚”来打击这一现象,这可能导致一些家庭因担心而让女儿退学关于潜在的骚扰。
骚扰的惩罚
法律专家Ali Al-Tamimi澄清了伊拉克宪法中对骚扰的惩罚,他说:“第一类骚扰,涉及对男女的胁迫、威胁或欺骗或企图欺骗,根据《刑法》第396条可判处最高7年监禁。如果受害者未满18岁,处罚将增加到10年。”
Al-Tamimi详细说明,第二种骚扰,包括拉客,根据《刑法》第402条,可处以“长达3个月的监禁”被判入狱或罚款。罚款增加到6个月如果再犯,处以罚款。”
根据第394条,7年有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政府是为公司开处方的与15至18岁的人发生非性行为,如果受害者未满15岁,刑罚将增加到10年。
第400条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猥亵行为”Nsent将被处以最高一年的监禁,不超过100第纳尔的罚款,或以上两种处罚中的任何一种。对他人提出不雅要求,无论性别,都将被处以三个月的监禁处以不超过30第纳尔的罚款,或以上两种处罚中的一种。”
在骚扰事件激增的情况下,阿尔-塔米米强调有必要“制定法律来控制这种行为”整合这些不同的文章,并提供心理和社会补救措施,特别是考虑到pre数字时代这类犯罪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