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12月4日——上个月,一名名为“拿督”的商人和其他五名男子因走私23.5公斤的摇头丸(MDMA)而被地方法院起诉。
被告在裁判官萨里尼面前向46岁的拿督龙陈耀、46岁的黄福来和54岁的柴俊富宣读控罪。
然而,由于该案由高等法院管辖,没有记录任何抗辩。
这三名男子和两名缅甸男子于11月27日上午11点在Jalan Sagai 6, Taman Pasir Putih, Pasir Gudang被指控以粉末和药丸形式贩运毒品。
这些指控是根据1952年《危险毒品法》第39B(1)(a)条提出的,一经定罪,可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并处以不少于15下的鞭刑。
法院定于2024年1月23日,由一名缅甸翻译向30岁的温敏亮(Win Min Hliang)和26岁的邝妙菲(Kaung Myat Phyoe)两名缅甸公民宣读对他们的指控,并等待这名药剂师的报告。
副检察官西蒂·法蒂玛·马穆出庭代表检方,而律师莫哈德·哈米兹·莫哈德·尤索夫代表五名被告。——马来西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