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下议院通过了2024年审计(修正案)法案,旨在赋予总审计长更大的权力,以加强公共部门的治理和问责制。
修订《1957年审计法》(第62号法案)的法案,经过两党26名议员的辩论,以口头表决的方式获得通过。
总理署副部长(法律和体制改革)M. Kulasegaran表示,法案中的修正案对于授权国家审计署通过对政府支出进行独立和客观的审计来建立公众对国家行政的信任至关重要。
“国家审计署通过确保政府活动和支出以负责任和合乎道德的方式进行,在良好治理的框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在周三(7月3日)结束法案辩论时说:“有了修正案,我有信心审计署将成为一个更强大的机构,为我国更成熟的民主作出贡献。”
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扎丽娜于6月27日在国会提呈该法案的一读。
与此同时,审计署在一份声明中指出,《审计法》修正案将通过审计范围对公共资金管理产生积极影响。
此外,它还表示,将确保审计建议得到认真考虑,所有各方,包括部委、部门和政府机构,以及任何机构,包括接受公共资金的公司,都采取适当的行动。
根据司法部的说法,来自政府和反对派的35名议员上周一参加了与Azalina的接触会议,其中包括审计长对拟议修正案内容的陈述。
“现行的《审计法》自1991年(33年前)以来没有修订过,需要根据目前在管理和管理公共资金方面的发展加以加强。
声明还说:“这些修正案还旨在加强审计长的作用,通过三种主要审计来确保制衡:财务报表审计、各部/部门/政府机构的项目或活动的绩效审计以及政府公司的管理审计。”——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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