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反对派领导人对《外国司法豁免法案》赋予首相太多权力表示担忧,这些权力应该由国王来行使。
他们质疑,在将该法律的条款与英国、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等其他国家的类似法律进行比较后,总理是否有权力将外国豁免于该法律。
哥打巴鲁国会议员拿督斯里Takiyuddin Hassan(图)声称,国会议员,尤其是来自民阵的议员,只是在周一(3月18日)才被要求听取有关该法案的简报。
“在英国、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等国家,总理没有豁免的权力。
“我们质疑为什么马来西亚会出现这种情况;总理还将主持外国豁免委员会。为什么?
周二(3月19日),他在议会媒体中心表示:“我们建议,应该由国家元首,也就是国王,来授予这项权力。”
Takiyuddin补充说,该法案在提交时也没有涉及豁免。
他说,首相应该在给予豁免之前与马来西亚国王协商。
他补充说,不应该随意给予豁免,应该对法律进行改进,以确保公平和平衡。
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Hamzah Zainudin (PN-Larut)表示,爱国联盟无意拒绝该法案,该法案对国家至关重要,但至关重要的是要有制衡。
他说:“这项法案将赋予总理权力,使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免除其他国家的法律约束。”他补充说,该法案还有改进的空间。
“我们不希望我们的总理有一天受到外国超级大国的压力,”他说。
马厂国会议员Wan Ahmad Fayhsal Wan Ahmad Kamal也表示,国会议员在提交过程中提出的质疑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包括“外国”的定义。
他声称,这项法律可以被利用,为颠覆活动、间谍活动和对国家安全的其他威胁提供豁免权。
“在我们国家的历史上,我们看到了金正男(Kim Jong-nam)被暗杀和网络攻击,因此这种担忧是合理的。
他说:“为了国家的福祉,我们将努力做出必要的改变。”
《外国管辖豁免法案》旨在规范授予外国及其财产的豁免。
根据该法案,第30条赋予总理撤销给予外国的任何或所有豁免的权力,如果马来西亚没有根据拟议法案获得对等豁免。
第32条授权总理免除任何外国对该法案的特定条款的约束,并有权施加必要的或权宜之计的条件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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