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瓜拉丁加奴:一名单身母亲成为该州首位被伊斯兰高等法院判处鞭刑的女性“亲密接触”罪犯。
丁加奴伊斯兰高等法院高级法官Rosdi Harun对37岁的Nurfifi Amira Nawi进行了处罚,她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她被判鞭刑6下,罚款4000令吉,缺席8个月监禁。
1月31日下午3点15分左右,这名女子被指控与一名40岁的男子在凯曼的一所房子里,而这名男子既不是她的丈夫,也不是“mahram”(与之结婚是非法的家庭成员),这是根据2022年伊斯兰刑事犯罪法(Takzir)(登嘉楼)(修正案)第31(b)条。
她在2018年被判犯有类似罪行,并被罚款。
根据2022年伊斯兰刑事犯罪(Takzir)(登嘉楼)(修正案)法令,对于第二次及以后的犯罪,犯罪者可被处以最多六次鞭刑,最高罚款5,000令吉或三年监禁。
如果Nurfifi Amira未能在周三(4月17日)起的14天内提出上诉,Rosli将于5月6日在玛朗监狱对她处以鞭刑。
当宣读判决时,罗斯迪建议Nurfifi Amira立即结婚,以避免再次犯下类似的罪行。
“不要在泰国结婚。你说你想结婚,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没有悔恨,”他说。——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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