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当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性侵的骇人案件以无罪判决收场,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司法天平的两端。这起持续六年的指控最终因证据链断裂而逆转,法官当庭指出原告证词存在多处矛盾与偏移,未能达到“特别可信”的严苛标准。在罪与非罪的灰色地带,法律更倾向于保护被告人免于不公正的定罪。此案犹如一面棱镜,折射出儿童性侵案件取证难的现实困境,也提醒我们既要守护受害者的正义诉求,更要捍卫“疑罪从无”的法治根基。真相或许永远无法完全还原,但司法程序对每一处细节的审慎推敲,正是对所有人权利的最大尊重。
【新加坡重磅】一桩持续六年的未成年性侵案出现惊天逆转!9月30日高等法院当庭宣判,被指控协助情人性侵亲生女儿的66岁妇女与74岁男被告双双无罪释放。
这场牵动全城的伦理惨案最终因证据不足尘埃落定。潘光钊法官当庭指出,检方未能提供无可置疑的铁证,原告证词更存在多处自相矛盾,完全达不到“特别可信”的法定标准。
这对被告自2021年接受审讯时,男方面临包括性侵和非礼在内的15项指控,女方则被控13项罪名。
除最后一项亲自向女儿展示色情内容外,其余指控均指认她合谋实施性侵害。
据法庭文件披露,受害女孩是家中幼女,与父母兄妹同住组屋。被告男子曾在寺庙经营诊所,女孩母亲常带其前往接受按摩服务。
寺庙诊所关闭后,按摩地点转移至女孩家中。检方指控二人借按摩之机实施侵害,更指称男子自2012年女孩小学五年级时,就以“治疗月经不调”为名实施侵犯。
2012至2017年间,两人被控在女孩面前发生性关系、展示色情影像,更借“驱邪沐浴”仪式持续施暴。
现年24岁的原告于2017年11月报警,二人随即被捕。男方由精英律师团队辩护,女方则聘请星座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
潘法官在长达数小时的判决书中强调,原告证词可信度存疑,若据此定罪将造成司法不公。
针对关键证据——男子在警局所作陈述,法官采信其辩解称当时仅承认“用手指清洁私处分泌物”,并指出警民沟通可能存在认知偏差。
“所谓持续五秒的侵入行为,更符合清洁操作的描述而非性侵特征。”法官特别说明,狭窄浴室空间及当事人手持法器的状态,根本难以实施指控所述行为。
对于《儿童与青少年法》相关指控,法官认定案发时间是否在原告16岁前存在合理疑点。至于传播色情物品指控,法官采信手机系女孩自行取阅的辩解。
由于男方所有指控均不成立,针对女方的12项合谋指控随之撤销。关于在女儿小学四年级展示色情片的第13项指控,法官认定原告对时间节点的记忆不可靠。
宣判后男子如释重负,女方始终愁眉紧锁。检方需在两周内决定是否上诉,二人当庭获释。
根据新加坡法律,性侵未成年人最高可判20年监禁兼12鞭刑,性剥削罪最高判5年监禁或罚款,非礼罪最高可处2年监禁并处罚金/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