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当真相被权力蒙尘,正义便需要法律的利剑来劈开迷雾。希尔斯堡惨案过去三十余年,受害者家属的漫长抗争终于催生了这部以“坦诚义务”为核心的《公职(问责)法案》。然而,当法案触及国家安全与信息透明的边界,一场关于“谁有权定义秘密”的角力悄然上演。政府试图为情报机构开设豁免通道的修正案,激起了幸存者与议员的激烈反对——历史教训警示我们,以国家安全为名的信息黑箱,可能成为掩盖过失的护身符。此刻的暂时撤案,是民主博弈的缩影,更是公民社会对“绝对透明”的执着叩问:在国家机器与个体伤痛之间,法律的天平该如何校准?让我们透过这场立法拉锯战,窥见一个更根本的命题:当灾难来临,谁该为真相负责?
政府已撤回对《希尔斯堡法案》的一项修正案,此前活动人士和议员们担忧,该立法中的坦诚义务条款正在被稀释。
这项法案——正式名称为《公职(问责)法案》——旨在强制公职人员和承包商在灾难发生后说出真相。
政府周三提出的修正案将情报人员纳入法案适用范围,但须经其部门负责人批准。活动人士则反驳称,这将让安全机构的负责人有权决定是否披露信息。
据新闻协会了解,政府已决定不在周一推进该修正案,而是与活动人士及遇难者家属合作,待法案提交至上议院时共同提出修正案。
法案仍将按计划返回下议院进行报告阶段和三读。
一位政府发言人表示:“这项立法将纠正过去的错误,改变权力平衡,确保国家永远无法向它本应服务的人民隐瞒真相,并赋予官员在法律上有义务在出错时公开、诚实地回应。”
“该法案将使警察、情报机构和整个政府受到前所未有的监督,但我们绝不能损害国家安全。”
“我们将继续与各方合作,确保在不损害国家安全的前提下,使该法案尽可能强有力。”
活动团体“立即实施希尔斯堡法案”在X平台上发文称:“我们欢迎政府听取活动人士、家属、议员和支持者的意见,撤回其关于安全机构的修正案。”
“我们将进一步与政府沟通,确保法案在不妨害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完全适用于安全机构。”
一些活动人士曾警告,该法律草案可能允许情报主管“以模糊的国家安全为由掩盖严重失误”。
议员们原定上周就《希尔斯堡法案》进行辩论,但讨论被推迟至周一,以便政府提出可能解决活动人士关切的修改。
然而,政府提出的修正案遭到了活动人士和工党人士的批评。
利物浦城市地区市长史蒂夫·罗瑟拉姆和大曼彻斯特市长安迪·伯纳姆周六表示,该修正案“可能损害立法精神”,并为安全机构“创造了过于宽泛的豁免条款”。
利物浦西德比选区议员伊恩·伯恩曾表示,如果包含政府的修正案,他将无法支持该立法。
他还提交了几项自己的修正案。
文化大臣丽莎·南迪周日上午早些时候强调,安全机构不会“豁免”于坦诚义务。
她表示,挑战在于确保法律“不偏不倚”地适用于安全机构,同时允许他们开展工作——作为工作的一部分,他们“经常接收机密信息”。
“但我们绝不能再次陷入像曼彻斯特体育馆调查那样的境地——我也有选民受到此事影响——即安全机构能够长期隐瞒信息,并向家属和公众调查呈现不准确的画面。”她在BBC《周日与劳拉·昆斯伯格》节目中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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