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阿拉姆:KK超级市场和超级市场集团的创始人兼执行主席拿督斯里柴基根博士和他的妻子,拿督斯里罗秀梅,面临两项故意伤害他人宗教感情的指控,他们将向总检察长办公室(AGC)提交一份陈述。
57岁的Chai和53岁的Loh的代理律师Datuk Rajpal Singh在周一(4月29日)研究了控方提供的文件后,通知法院他将提交代理申请。
“我们要求确定提审日期,因为辩方将提交陈述,”他在开庭法庭法官穆罕默德·阿纳斯·马哈齐尔(Muhamad Anas Mahadzir)面前提起此案时说。
3月26日,作为KK超市的董事,Chai和Loh对故意伤害他人宗教感情的指控表示不认罪,因为一名32岁的顾客看到,他们在展示的袜子上印有“Allah”字样。
他们被控于3月13日上午6点30分在双威城的KK Supermart & Superstore Sdn Bhd门店犯下这一罪行,该指控是根据《刑事法典》第298条提起的,该法规定,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柴亦代表其公司KK Supermart & Superstore Sdn Bhd,亦被控同样罪名。
早些时候,副公诉人Khairul Azreem Mamat表示,控方今天将向辩方提供与此案有关的文件,并要求将这对夫妇面临的案件与涉及分销公司新建昌有限公司董事的案件一起审理。
“控方要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将这些案件一起审判,我相信辩方不会反对。控方还要求确定审判日期,”他说,辩方也证实了这一点。
周一出席庭审的还有律师刘奕梁(Lau Yi Leong),他是新建昌有限公司(Xin Jian Chang Sdn Bhd)董事苏金华(Soh Chin hua)和吴丽华(Goh Li hua)夫妇及其女儿苏慧珊(Soh Hui San)的代理律师。
61岁的Soh和62岁的Goh,以及他们36岁的女儿Hui San被控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和同一日期,通过印有“Allah”字样的袜子,合谋故意伤害穆斯林的宗教敏感性。
代表其公司新建昌(xinjian Chang Sdn Bhd)的Soh也被控同样的罪名。
他们是根据《刑法》第109条(与《刑法》第298条一起解读)受到指控的,该条款规定,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法院随后将案件管理时间定在6月10日,以查明该律师的状态。
在法庭外接受媒体采访时,拉杰帕尔表示,辩方将很快提交陈述,但尚未决定是撤回(指控)还是提出另一项指控。——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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