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道路使用者在交通事故中造成死亡或重伤,将面临法律的全面制裁,并可能被判处最高刑期。
由于其他道路使用者也可能导致了这起事故,为了防止不那么严重的违规者受到过度惩罚,正在提议修改交通规则。
这将使法院在判决这些罪犯时拥有更多的自由裁量权。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道路交通(杂项修订)法案》于周一(11月11日)在议会进行了一读。
内政部(MHA)在一份新闻稿中表示,其中一项拟议的变化是取消对首次犯危险驾驶罪并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强制性最低刑期。
目前,这些罪行的最低强制性刑期为一至两年。
这些将被取消,造成严重伤害的最高刑罚仍为5年监禁,造成死亡的最高刑罚为8年监禁。
强制取消资格的最低期限(目前为5至10年)也将被取消。
交通部举例说,一名的士司机在武吉巴督西的丁字路口没有遵守红灯指示,与一辆有先行权的迎面驶来的汽车相撞。
受害者颈部和肩部疼痛,半身麻木。他请了25天病假,完全康复了。
卫生部表示,由于受害者至少休了20天的病假,这被认为是“严重伤害”,但整体伤势并不严重。
如果被告因危险驾驶造成严重伤害而被定罪,他将被判处最低一年的强制性监禁和最低八年的强制性取消资格令。
根据建议修订,若就同一罪行被定罪,强制性最低刑期及强制性最低取消资格期将不再适用。
医管局表示,法院将全面考虑案件的情况,并决定适当的量刑。
对于屡次违规者,内政部希望将造成严重伤害的危险驾驶罪行的强制性最低刑期从两年降至一年。
危险驾驶导致死亡的将被判4到2年监禁。
造成严重伤害的最高刑罚为10年监禁,造成死亡的最高刑罚为15年监禁。
关于这些拟议的改变,医管局表示:“这将给予法院酌情权,在情况需要时给予较轻的刑罚。”例如,对于初犯或其他道路使用者对事故负有部分责任的情况。”
它表示,修正案不会影响涉及酒后或吸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
MHA表示,这些变化是其定期审查法律的一部分,以确保它们仍然有效。
《道路交通法》上次修订是在2019年,当时内政部提高了对造成死亡和严重伤害的罪行的最高监禁期限和罚款。
对于重犯和严重违法者,即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驾驶的人,也有更高的处罚。
MHA表示,其最新审查保留了所有这些2019年的修正案。
这项审查是在道路交通状况恶化的情况下进行的。
在2024年上半年,有73人死亡,比去年同期的71人多出2人。
与超速相关的致命事故从2023年上半年的13起增加到2024年同期的25起。
至于致命的酒后驾驶事故,从2023年上半年的8起增加到2024年同期的9起。
为了改善道路安全,最近采取了一些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在最大载货重量介乎3.5公吨至12公吨的货车上强制安装速度限制器,以及在部分红灯摄影机上启用速度管制功能。
另一项拟议的法律变更是,即使在造成“严重伤害”的情况下,也赋予检方以“伤害”指控的灵活性。
这样它就可以考虑到可能涉及的其他情况。
这些因素包括受害者所受伤害的性质,以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是否对事故负有部分责任。
此外,条例草案亦调整驾驶者的过往纪录如何被列为危险或粗心驾驶的惯犯。
目前,如果驾驶者曾因危险驾驶或粗心驾驶、进行非法速度试验或超速而被定罪,则被视为惯犯,这使他可能受到更重的处罚。
新提议的法律将把惯犯分类为至少有两次超速定罪,并且速度超过道路或车辆限速40公里/小时的人。
而且至少有两起前科发生在过去五年内。
医管局表示,若驾驶者的超速纪录是现时危险或粗心驾驶罪行的加重因素,这并不影响法庭酌情判处更高刑罚。
它补充说,对于任何特定的案件,他们在决定适当的判决时仍然可以考虑个人的超速记录。
本文最初发表于《海峡时报》。复制需获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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