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近日,一起涉及高考生的恶性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名五十余岁男子利用经营合租屋之便,对备战高考的年轻租客实施侵害,事后竟以“反诉”相威胁,企图迫使受害者撤诉。此案不仅暴露了个别经营者利用身份之便实施犯罪的阴暗面,更折射出弱势群体在维权路上遭遇的二次伤害风险。值得深思的是,加害者直至庭审阶段才“幡然悔悟”的戏剧性转变,以及司法判决从实刑到缓刑的调整,引发了公众对司法裁量标准与社会公平的讨论。我们呼吁,在法治框架下,应给予性侵受害者更坚实的制度性保护,让每一声呼救都能获得有力回响。
一名五十余岁男子因胁迫备战高考的高中生,并在被报案后威胁提起反诉,一审被判刑后,在二审中获得缓刑判决。
首尔高等法院春川分院刑事1庭(审判长李恩惠)于6日宣布,撤销对涉嫌报复威胁的A某(51岁)原审一年有期徒刑判决,改判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据指控,2022年9月16日,A某在其于春川经营的合租屋内,强行猥亵了当时19岁的B某。B某为备战高考,曾短期租住A某的合租屋。事发后B某立即离开住所并向警方报案,丢弃门禁卡钥匙,次日由警方陪同返回A某住处取回个人物品。
接到警方传唤后,A某向B某发送威胁短信称“将以非法侵入住宅和盗窃罪对你采取法律行动”,要求其撤诉。A某还写道“如果非常喜欢一个人,男性可能会那样做——报案实在过分”,以及“若被控非法侵入,即便达成和解也会留下犯罪记录,请明智考虑你的未来”,以此恐吓B某。
一审法院曾指出:“A某在实施犯罪后威胁B某撤诉,且未承认错误、未获谅解,犯罪情节严重”,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并当庭羁押。
A某在被羁押并提出上诉后才承认罪行,并提交20封悔过书请求从轻处理。
二审法院表示:“考虑到A某承认全部指控并表现出悔意,已为B某支付刑事和解保证金,B某表达撤诉意愿,且A某家属承诺对其进行引导,故对刑期作出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