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为自己是“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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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照片摄于2024年12月13日,摄于京都神代区。(每日/ Reona弘水谷)
京都——12月13日,一名认为自己既不是男性也不是女性的50多岁男子向京都家事法院(KYOTO Family Court)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将自己在家庭登记簿上的性别修改得不那么明显。
申诉人在家庭登记簿上被列为“大女儿”,但他们要求将其改为“孩子”或类似的名称。在提交请愿书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该人说:“我想过没有任何不适的生活。”
《家庭登记法》第13条要求将与父母的关系登记在家庭登记簿中,但不包括个人的性别。另一方面,法务部解释说,《出生证明法》第49条规定,在出生证明上要注明孩子的性别。法务部解释说,“我们知道,家庭登记簿上的关系栏的概念包括个人是男性还是女性。”
申诉人在京都县有户籍,出生证明上写的是“女性”。这个人回忆说,当他们在小学的时候,他们不觉得男孩或女孩和他们是同性别的。这个人在他们20多岁的时候告诉他们的父亲他们对性别的担忧,他告诉他们,“你是个女孩。”他们回忆说:“我花了很多天担心这件事。”
请愿人在40多岁时学习了非二元的概念。他们决定要求更正他们的家庭登记,称他们的“大女儿”与他们的身份不符。这个人说:“作为一个个体,我的权利得到了保障,我不想以女人或男人的身份度过余生。”
原告的代理律师中冈顺(Shun Nakaoka)声称,“没有规定个人受出生证明的约束,目前的条目只是实践中的习惯。”他主张,违背个人意愿强行输入性别,违反了规定追求幸福的权利的宪法第13条,并要求修改《户籍法》的解释。
(京都局Reona Mizutani日文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