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前幼儿园教师周二(7月22日)承认因认为一名四岁女童坐着时差点绊倒自己,而踢了该名女童。
女童感到胫骨疼痛并出现淤青。
57岁新加坡籍女子Alamelu Paramaguru承认一项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虐待儿童的罪名。
法庭获悉,她在幼儿园被称为”Meloo老师”,由于禁言令保护受害者身份,该幼儿园名称不得公开。
2024年4月案发时,受害女童就读幼儿园一年级。
2024年4月2日,Alamelu负责幼儿园一年级班级。上午课程结束后,孩子们吃午餐并洗澡,中午时分准备午睡。
上午约11点55分,Alamelu消毒了幼儿床垫并将其摆放在地板上。
她指示包括受害女童在内的七名学生从教室角落移开,因为她要将床垫摆放在那里。
其中六名学生移动了位置,但受害女童仍坐在地板上。
Alamelu开始将一个床垫移向角落。之后她转身时感觉自己差点被女童绊倒,尽管她实际上并未绊倒或跌倒。
Alamelu因此发怒,她用力踢了女童的右胫骨,同时斥责并呵斥她要坐好。
女童感到疼痛,抱着胫骨并将脸埋起来。Alamelu没有安抚女童,继续责骂她。
当晚,女童告诉母亲Meloo老师踢了她,因为她”没有坐好”。
母亲发现女童胫骨有淤青,立即与其他老师沟通,因为Alamelu当天已经离开。
老师们表示次日会向校长反映此事,受害女童的母亲当晚报了警。
女童在竹脚妇幼医院检查发现1厘米×1厘米的淤青,获准两天病假并领取药膏。
调查期间,当被问及是否对女童做了什么时,Alamelu表示记不清发生了什么。
她称”无意识中”自己的脚可能碰到或接触了女童的腿。
由Tembusu Law律师事务所Jonathan Wong律师代理的Alamelu已不再任职于该学校。CNA已联系幼儿培育署获取更多信息。
她将于八月重返法庭进行求情和量刑。
虐待儿童罪最高可判处八年监禁、8000新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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