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周一(7月15日),一名快餐店工作人员因上个月在公寓电梯里猥亵一名邻居女孩,被法院判处6个月内执行120小时的社区服务。
法官Tasnim Abu Bakar对这名19岁的男孩认罪后做出了判决。
这名少年被指控于6月10日下午4点38分在Taman Desa一间公寓的电梯里对12岁的受害者进行了性侵犯,他摸了她的头发和背部,以达到性目的。
他是根据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14(a)条被指控的,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鞭刑。
根据案件的事实,当受害者和她10岁的妹妹在电梯里时,这名少年对受害者进行了猥亵。
受害者和她的妹妹随后从其中一层的电梯里出来,向他们的母亲吐露了发生的事情,导致警方报案,随后他被逮捕。
在会议的早些时候,社会福利部(JKM)的社区发展官员Nur Khalidah Ab Hamid介绍了这名青少年的社会报告。
报告强调了对这名少年及其父母的采访结果,揭示了诸如他们的生活环境和同伴关系等因素导致了他的非法行为,而不考虑后果。
Nur Khalidah建议对这名少年判处6个月120小时的社区服务令,以帮助他养成更成熟的心态,鼓励他在从事任何非法行为之前考虑后果。
她说:“考虑到被提名者(青少年)是一个被动的人,不善于适应环境,而且经常做白日梦,这种惩罚是合适的,可以让他回归社会。”
Nur Khalidah还建议被提名人参加技能和职业计划@ CSO的职业发展。
副检察官穆罕默德·伊赫万·莫哈德·纳西尔出席了起诉,而这名少年没有代表。——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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