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一名牧羊人在塞申斯法庭上对两项指控拒不认罪,他曾在瓜拉比拉的一个橡胶种植园诱捕并囚禁一只黑豹。
40岁的Mohd Firdaus Mohd Lani在法官Mohamad Kamil Nizam面前宣读了指控后,要求接受审判。
在第一项指控中,被告被控将野生动物关在一个小笼子里,给动物造成不必要的痛苦或折磨。
他是根据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修正案)法案第86(1)(c)条被起诉的,该法案规定,任何人以这种方式饲养、限制或繁殖任何野生动物都是违法的,这会给野生动物造成不必要的痛苦或折磨。
违规者可被处以5万至10万令吉的罚款,或被判最高3年监禁,或两者并罚。
对于第二项指控,被告被指控于3月22日诱捕这只动物,并且没有立即向野生动物和国家公园部门报告。
他把那只动物困住以保护他的牲畜。
因此,他在同一法令第54(3)条文下被指控,一经定罪,将被处以最高5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3年的监禁,或两者兼而有之。
据称,这两起案件发生在3月27日下午4点左右,地点是吉隆坡比拉Batu kikiir的Kampung Terentang。
庇利坦检察官随后向嫌疑人提供了3000令吉的保释金,并为每项罪行提供了一名担保人。
Mohd Firdaus没有代表律师,他要求较低的保释金,因为他只是一个平均每月收入1000令吉的牧羊人,还要供养三个上学的孩子。
法官穆罕默德·卡米尔(Mohamad Kamil)随后允许总共4000令吉的保释金,并命令被告每月到最近的警察局报到一次,直到案件处理完毕。
法院定于9月25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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