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二,Serba Dinamik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三家子公司撤回了对高等法院裁决的上诉,高等法院裁决允许六家金融机构提交的请愿书结束了这些公司。
由法官拿督·拉文瑟兰(Datuk P. Ravinthran)领导的三人法庭随后驳回了上诉。
Ravinthran法官与拿督Hashim Hamzah和拿督Mohd Nazlan Mohd Ghazali法官坐在一起,命令Serba Dinamik支付总计20万令吉的费用。
早些时候,代表Serba Dinamik及其子公司Serba Dinamik International Ltd, Serba Dinamik Sdn Bhd和Serba Dinamik Group Bhd的律师Sandra Tan告知法院,她收到了客户撤回上诉的指示。
去年1月10日,吉隆坡高等法院批准了渣打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大马伊斯兰银行有限公司、MIDF阿曼投资银行有限公司、大华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和马来西亚伊斯兰银行有限公司就近50亿令吉债务提起的清盘请愿书。
马来西亚汇丰银行(HSBC Bank Malaysia)和丰隆伊斯兰银行(Hong Leong Islamic Bank Bhd)支持清盘请愿。
在周二(6月25日)的诉讼中,六名银团金融家的出庭律师Koo Yin Soon、汇丰Amanah和汇丰银行的出庭律师Niisha Lakshe,以及丰隆伊斯兰银行的出庭律师Karen Tan要求法院在撤回上诉后向他们支付诉讼费。
他们说他们已经为涉及大量文件的上诉做了准备。
Niisha还代表法院指定的清算人提到了这一点。
去年三月十六日,高等法院驳回Serba Dinamik及三间公司的申请,即在上诉法院聆讯他们的上诉前,永久暂缓清盘。
本月初,有报道称,在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驳回了Serba Dinamik的最终上诉后,该公司的股票已被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摘牌。——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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