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定于12月9日审理前财政部长敦达因·再努丁及其家人的司法审查申请,该申请要求马来西亚反贪委员会解冻他们的银行账户。
代表总检察长办公室的联邦律师Mohammad Sallehuddin Md Ali证实,该日期是由副登记官Siti Nur Hafizah Mohd Sokran在周四(8月8日)的在线案件管理(审查)会议上确定的。
Mohammad Sallehuddin在接受采访时说:“申请将由拿督Ahmad Kamal Md Shahid法官审理。”
代表达因及其家人的律师穆罕默德·菲尔道斯·谢克·阿劳丁也出席了庭审。
达因及其家人在6月6日提交的申请中,根据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AMLATFPUAA)第50条,要求法院撤销反贪会扣押其动产的行动。
除了达因,申请人还包括他的妻子Toh Puan Na'imah Abdul Khalid;以及他们的四个孩子,阿斯妮达、维拉·达尼、穆罕默德·阿米尔·扎因丁和穆罕默德·阿明·扎因丁。
18家公司也被列为申请人,包括Aad Equity Sdn Bhd;Yayasan Haji Zainuddin;Ilham Baru Sdn Bhd;锚点有限公司;康坤餐饮有限公司;Adrihaniz Sdn Bhd;Syarikat Maluri有限公司;Amiraz Sdn Bhd;Ridana Sdn Bhd;大安股份有限公司;玛雅赛尼控股有限公司;奇幻乐园有限公司;永腾(M)有限公司;头脑风暴有限公司;阿里达农场有限公司;资源中心有限公司;Ilham Tower Sdn Bhd和Selidik Jaya Sdn Bhd。
所有申请人都是反贪会洗钱及资产没收科助理警司Haris Fadhila Sukaime;反贪会反洗钱预防部主任拿督Mohamad Zamri Zainul Abidin;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赞巴基;MACC;首相拿督斯里安华;马来西亚政府是第一至第六个答复者。
他们还要求法院宣布反贪会根据2001年《反贪污法》第50条强制征收的动产,以及第一至第四被告采取的所有行动和决定都是无效的。
3月4日,达因及其家人就反贪会对他们的调查提出的初步司法覆核申请,被高等法院驳回,理由是申请人未能证明进行调查的反贪会人员有恶意。——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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