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一名29岁的卡车司机因酒后驾车撞了三辆车而被捕。
柔佛巴鲁北部OCPD助理Comm Balveer Singh表示,事故发生在周二(12月3日)晚上9点30分左右。
他在周三(12月4日)的一份声明中说:“这辆卡车停在Jalan Emas 6号的一个停车场,它向前行驶,然后倒车,撞上了停在它前后的三辆车。”
他补充说,警方将卡车司机带到柔佛巴鲁北部警察总部的交通执法部门,在那里他接受了酒精测试。
ACP Balveer说:“测试显示他的呼气酒精含量超过了允许的水平,他被逮捕以协助调查。”
嫌疑人正在根据1987年道路运输法令第45(1)条文调查酒驾,最高可被处以3万令吉罚款和2年监禁,或两者兼罚,一经定罪,他的驾驶执照也将被吊销。
根据1959年道路交通规则第10条,他也因未能控制自己的车辆并造成事故而接受调查,如果被判有罪,可能会被罚款300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