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宣判罗斯玛洗钱和逃税一案无罪,在她生日的那个月,这是一份“有意义的礼物”。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布的妻子满脸笑容,在六年的法律斗争结束后,她对结束这一篇章表示宽慰。
“我的律师从第一天起就向我保证,这些指控没有根据,但你永远无法确定。
“我在生日那天被无罪释放,这不仅是给我的一份有意义的礼物,也是给我的博斯库(纳吉布)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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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所说的正义,”她在诉讼结束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周四(12月19日),法官K. Muniandy宣布Rosmah在洗钱和逃税案中的全部17项指控无罪释放,理由是指控存在缺陷。
2018年,72岁的罗斯玛被控五项涉嫌洗钱的罪名,因为她没有按照1967年所得税法的要求,将7097750令吉的收入存入她的银行账户。
这五项指控是根据《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第4(1)(a)条提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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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玛还面临12项直接参与涉及非法活动收益的交易的指控,导致7,097,750令吉存入她的银行账户。
据称,她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7年6月8日期间在加兰安邦的Affin Bank Berhad,天然橡胶建筑分行犯下所有罪行,并于2014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在加兰Tuanku Abdul Halim政府大楼的LHDN办公室犯下所有罪行。
罗斯玛的代表律师拿督菲罗兹(Datuk Firoz Hussein Ahmad Jamaluddin)和Amer Hamzah Arsha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