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化妆品被发现含有规定的有毒物质
2025-11-10 14:37

三种化妆品被发现含有规定的有毒物质

  

  马来西亚卫生部撤销了三种化妆品的通知,因为它们被发现含有规定的有毒物质,不允许在马来西亚销售。

  其总干事拿督穆罕默德·拉齐·阿布·哈桑博士在周二(3月19日)的一份声明中说,这些产品是;调色剂EWSB,已被检测出含有对苯二酚和维甲酸;N Glow EWSB(对苯二酚,维甲酸和倍他米松17-戊酸酯);荣耀化妆品面霜(水银)。

  他说,这三种产品的通知已被卫生部药品服务高级主任撤销,这些产品不允许在国内销售。

  他说:“化妆品中禁止使用汞,因为它会被人体吸收,对肾脏和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它还会干扰幼儿或胎儿的大脑发育。汞还会引起皮疹、刺激和其他皮肤变化。”

  Muhammad Radzi博士说,这些含有对苯二酚、维甲酸和17-戊酸倍他米松的产品必须在药物管制局注册,只有在卫生专业人员的建议下才能使用。

  他说,在没有卫生专业人员监督的情况下使用含有这些成分的产品可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副作用。

  他还说,除其他外,将对苯二酚涂抹在皮肤上可能会导致皮肤发红,而维甲酸会导致皮肤发红、不适、酸痛、脱皮和对阳光过敏。

  同时,17-戊酸倍他米松在使用时,会使面部部分皮肤变薄,容易产生刺激、痤疮和皮肤色素沉着,并可能被血液循环系统吸收,产生有害影响。

  因此,他敦促这些产品的销售者和分销商立即停止销售和分销违反1984年《药品和化妆品管制条例》的所有有关产品。

  违反该条例的个人,首次犯罪最高可处以25000令吉罚款或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后续犯罪最高可处以50000令吉罚款或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公司首次违规将面临最高5万令吉的罚款,后续违规将面临最高10万令吉的罚款。

  他补充说:“目前正在使用这些化妆品的公众,如果出现任何不适或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寻求卫生专业人员的建议。”——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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