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儿童专员Farah Nini Dusuki博士说,保护参与犯罪的儿童的身份,因为所造成的负面污名会影响他们的一生。
她说,媒体有一种倾向,通过强调案件事实来引起公众的注意,将涉及儿童的案件与成人案件一样对待。
“然而,在涉及儿童的案件中,无论儿童的地位如何,首要考虑的是儿童的最大利益,”她说。
她补充说,研究表明,与犯下同样罪行的成年人相比,儿童的康复潜力要高得多。
她提到了媒体机构展示儿童图像或透露其年龄和地点的侵权行为的例子。
“这些事情多年来一直是镇上的热门话题,并导致了耻辱。
周一(9月2日),在苏哈卡姆举行的关于儿童新闻报道道德的新闻发布会上,她说:“无论一个人改变了多少,这都是一种坚持。”
Farah Nini说,2001年儿童法案第15(1)条禁止媒体识别涉及法律冲突的儿童。
她说:“无论孩子是受害者,被认为触犯了法律,还是在法律诉讼中作证,他们都有权受到《儿童法》第15条的保护。”
她补充说,唯一的例外是失踪儿童的报告,需要他们的身份才能找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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