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有责任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2026-05-30 00:33

业主有责任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吉隆坡:国会通过了一项新法案,要求房屋业主或管理者建立消防安全组织,以加强预防措施。

  《2025年消防(修订)条例草案》(341号法令)昨天在国会口头表决通过。

  该计划旨在加强消防及救援处的预防及救援行动。

  住房和地方政府部长Nga Kor Ming表示,修正案还将完善过时的条款,以确保第341号法案仍然有效。

  她说:“其中一项修订是规定楼宇业主或管理人有责任成立消防安全组织,从而加强预防措施。”

  条例草案提供了必要的条文,使警务处能够有效和有效率地运作,保护生命和财产免受火灾风险、紧急情况和其他相关目的的影响。

  第341号法令已经修改了三次,最后一次是在2018年,以加强JBPM的消防、救援和灾难恢复服务。

  该法案也旨在规范志愿消防队(PBS)的注册,已于2月25日在国会一读。

  修正案还包括对消防安全顾问、消防安全咨询公司、合格个人、消防安全承包商、培训提供者、指导员以及消防设备或消防安全装置的注册的规定。

  此外,该法案试图在第341号法令中引入新的第50A条,将冒充消防人员、辅助消防人员和志愿消防人员定为刑事犯罪。

  根据这一规定,任何被认定为虚假自称为消防人员、辅助消防人员或志愿消防人员,或非法使用官方名称、标志或徽章的个人,一经定罪,将面临最高5000令吉的罚款,最高3年的监禁,或两者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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