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生:三年前,一名餐厅助理因与7岁侄女发生非自然性行为而被法庭判处10年监禁和鞭刑三次。
法官Syafeera Mohd Said命令这名20岁的男子从昨天开始服刑,并在监禁期间接受咨询,并在服刑期满后接受两年的缓刑监督。他被指控于2020年3月27日晚上11点30分,在附近班廷的一所房子里,未经同意对受害者进行违反自然规律的肉体性交。
根据《刑法典》第377C条,这项指控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定罪后的鞭刑。
在同一法庭上,一名摊档助理否认于10月29日下午1点在吉隆坡沙贾纳普特拉市的一套公寓里对他17岁的女性朋友进行了身体侵犯。
20岁的Ahmad Iszhar Hardy根据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14(a)条被指控,一经定罪,可判处最高20年监禁和鞭刑。
Syafeera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的保释金保释,并要求他每月到最近的警察局报到一次,避免骚扰受害者。她将该案定于2月2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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