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前财政部长敦达因·再努丁将有充分的机会为自己辩护,指控他在受审时没有申报资产。
DPP Datuk 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 submitted that Daim’s application to transfer the case before a different judge was merely speculative.
上周五(8月9日),他在提交申请时表示:“申请人提到了存在偏见和模糊判断的可能性,因为存在对无关信息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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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认为,达因和他的妻子Toh Puan Na 'imah Abdul Khalid的案件是两件不同的事情,申请人和Na 'imah都承认这一点。
“申请人将有充分的机会为自己辩护,”万·沙哈鲁丁说。
他的同事mohammad Fadhly Mohd Zamry提出,法庭由一名受过公正训练的专业法官主持。
“这一申请是对法院公正性的蔑视,应该被驳回,”穆罕默德·法德利说。
达因的律师普拉瓦伦(M. Puravalen)辩称,如果他的当事人和Na 'imah的案件由同一名法官审理,就会引发证人的可靠性和可信度以及举证责任等问题。
“如果法官认为与对方有关,申请人和他的妻子都可以在对方的审判中被迫提供证据,除非它属于《证据法》的任何例外情况。
他说:“由于法官面前的独特环境,她不仅要质疑两场审判中法庭上提供的每一项证据的可靠性和可信度,还必须在诉讼过程中对证据的重要性和可信度做出裁决。”

Azura随后定于8月27日对达因的申请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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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达因因妻子的案件也在同一名法官审理,因此申请由另一名法官审理他的案件,理由是可能对他有偏袒和偏见。
1月29日,达因涉嫌未申报财产而被塞申斯法院起诉。
根据控状书,达因故意在宣誓后提供书面声明,而这并不符合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36(1)(b)条文的通知条款,因此他没有申报附录a所列的资产(包括一个银行账户、7辆豪华汽车、38家公司和分布在吉隆坡、森美兰州、彭亨州和霹雳州的25处土地和物业)。
据称,他于去年12月13日在布城的反贪会总部犯下了这一罪行。
根据该法第36(2)条,如果罪名成立,达因将面临最高5年的监禁和不超过10万令吉的罚款。
Na 'imah于1月23日被控一项类似的指控,即未能遵守反贪会的通知,未能申报她在吉隆坡和槟城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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