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还是控制?
2025-05-20 11:48

代码还是控制?

  

  一位传媒业专家说,如果要建立一个媒体委员会作为一个代表第四阶层独立性的自我监管机构,政府就没有立场。

  国际伊斯兰大学教授拿督Abdul Murad Merican指出,首先,马来西亚媒体委员会的法案应该以私人法案的形式提呈,而不是政府法案,以减轻政府对其形成的潜在影响。

  在威斯敏斯特体系中,私人议员法案是由不属于行政部门的立法机构成员提出的法律提案;穆拉德说,这样做的目的是为行政部门以外的人提供发言权。

  “制定这样一项提案必须与政府保持距离。安理会的“中立”起源与持续保持中立形象同样重要。

  “一种方法是通过法规建立理事会。换句话说,它必须作为私人议员的法案提交议会。不是政府的法案,”这位马来西亚新闻研究所的前成员说。

  穆拉德表示,一个真正的媒体委员会的基准应该与医学和法律行业的其他自律机构处于同一水平。

  “对这一职业进行深思熟虑,确定并制定相关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这必须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由马来西亚新闻协会和马来西亚新闻协会等机构来完成。必须以优质新闻的名义审议认证、资格、许可、自治、自由等问题。”

  穆拉德强调,政府绝不能也不应该被视为对委员会的建立和发展提供庇护。

  他以今年2月重新启动的《马来西亚记者道德守则》为例,这引发了许多观察家对政府参与新闻业监管的怀疑和质疑。

  据悉,新手册是由通信部通过新闻司与MPI和全国记者工会等主要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四次讨论后制定的。

  它概述了八项基本道德,强调了全国记者的责任和标准,如确保信息的有效性和消息来源的机密性等。

  “政府可以提出自己的担忧,但绝不能以本末倒置的方式光顾媒体机构。

  “道德准则应该由委员会而不是政府来执行,委员会可以决定制裁和处罚。媒体认证的标准也应在理事会的职权范围内。

  同时,穆拉德说,如果1984年的印刷及出版法令、1972年的官方机密法令、1948年的煽动法令和1998年的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没有被废除或修订,委员会肯定会成为另一种控制媒体自由的形式。

  通讯部长法赫米·法齐尔尚未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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