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账目委员会表示,人力资源部应该研究将人力资源开发公司(HRD Corp)变成法定机构的必要性。
该公司董事长拿督Mas ermiyati Samsudin表示,这是在发现HRD公司治理不善和管理不善的几个问题之后做出的。
她昨日在这里表示:“财政部应参考总检察署、公共服务部和财政部的意见,研究将人力资源开发公司变成一个法定机构的必要性,以确保更好的治理。”
她说,这是政治行动委员会向人力资源开发公司提出的11项建议之一。
此外,政府亦建议人力资源开发公司董事会检讨征款转移方法及未动用的征款款项,以确保中小企的利益得到保障。
她补充说:“人力资源开发公司需要采取积极措施,为中小企业寻找其他用途,以免其捐款被归类为未使用的征款。”
Mas Ermieyati表示,人力资源开发公司应确保其投资活动受到其投资小组和董事会的监督,以确保透明度和更好的管理。
根据《2001年人力资源发展基金法》的规定,该小组必须在董事会要求时向董事会报告投资活动。
“人力资源部也应该在监督和审查人力资源开发公司与第三方签署的协议以及实施的计划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她补充说:“如果需要,征求人力资源部法律顾问的意见。”
Mas Ermieyati说,该部应该审查和修改2001年人力资源发展基金法令,以便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的代表不需要被任命为其投资小组成员。
她补充说:“这是因为国家银行认为,这件事违背了它作为监管机构的职责。”
她还呼吁教育部任命一名独立顾问,对人力资源开发公司旗下项目的有效性进行法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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