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各国之间的集体行动对于制定解决网络危害的法律和法规至关重要,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网络危害对日常生活的破坏性越来越大。
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的泰勒·欧文教授说,虽然每个国家在解决这个问题上面临着不同的挑战,但他们都面临着类似的威胁,因为来自社会不同阶层的用户严重依赖社交媒体获取日常信息。
“我们都在网上面临类似的伤害,我认为解决方案和政策应该到位。
“然而,各国之间的具体差异需要仔细的国内对话和辩论来制定这些政策,”他在2024年国际网络危害法律会议上说。
在周五(9月6日)会议的第二天,欧文发表了题为“加拿大和国际在线危害治理模式”的演讲。
欧文还指出,社交媒体提供商所在的国家应该合作,建立类似的监管法律,确保这些公司遵守规定。
“这些平台和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运营,往往超出了国际司法管辖范围。决定对这些公司实施的规则是各国政府的集体责任。
他说:“如果我们相互学习,执行类似的规则,我们就更有可能让企业遵守。”
欧文还强调,社交媒体监管应该在所有数字平台上统一执行,而不管这些公司来自哪个国家。
“这是一个监管所有数字公司的理由,无论它们来自哪里。有必要对他们所有人实行同样的规定。我不在乎微信或Instagram是否在加拿大运营,它们都必须遵守我们的规定,”他说。
另一位发言者、前Facebook举报人弗朗西丝?豪根(Frances Haugen)强调,社交媒体公司有必要在其运营的每个国家都有一名法定代表人。
她认为,这将确保用户或政府提出的担忧能有效地传达给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
她强调了缅甸的危机,称信息行动加剧了危机。
“当时,Facebook只有一名会说缅甸语的代表,而这名代表当时无法向高层管理人员提供信息和反馈。
“在每个国家聘请一名法律代表,将确保这些公司真正倾听当地的关切。我认为必须有一个正式的沟通渠道,”豪根补充道。——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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